| “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活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
针对公众十分关心的电子支付安全性问题,《指引》还要求银行根据审慎性原则,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类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作出合理限制。如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时,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除非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并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电子支付活动,推动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明确电子支付活动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防范支付风险;有利于推动支付工具创新,提升支付服务质量;有利于防范和打击洗钱及其他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指引》主要规范银行及其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央行已经着手研究电子支付过程中涉及到的虚拟电子货币、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的电子支付业务规范等问题,并将陆续出台相应的《指引》,以此对电子支付进行全面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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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
数字证书有时被称为数字身份证,是一个符合一定格式的电子文件,用来识别电子证书持有者的真实身份。一些软件程序用数字证书来向其他人或企业证明证书持有者的身份。
电子签名一般指的是“数字签名”。所谓“数字签名”就是通过某种密码运算生成一系列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对于这种电子式的签名还可进行技术验证,其验证的准确度是一般手工签名和图章的验证无法比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