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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05年盈利4.85亿 互联网增值仍然为最大收入源
www.e9898.com  发布:2007-9-10 16:37:30  来自:eNet  浏览:
    2006年3月22日,腾讯控股有限公司(HK:0700)公布了未经审核的2005年第四季度及截至12月31日的全年业绩。财报显示,2005年,腾讯公司盈利达到4.854亿元人民币(6,010万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而互联网增值服务仍然为公司的最大收入来源。
  在腾讯公司2005财年14.264亿元人民币(1.768亿美元)的总收入中,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79.2%,为人民币7.867亿元(9,750万美元);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19.3%,为人民币5.173亿元(6,410万美元);网络广告收入则比去年同期增长105.9%,达到人民币1.128亿元(1,400万美元)。
  对这一业绩,腾讯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表示满意:“2005年,公司增加了研发投入,成功实施了相关的产品策略,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因此大幅增长,网络广告收入也在一年内翻了一番。我们相信,2006年,这些措施仍将推动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领域业绩的下降,马化腾认为这是由于“短期内,无线领域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但他也同时指出,“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挑战,包括重组运营模式,完善产品功能与提升用户体验,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今后的竞争力。”
  此外,腾讯公司还宣布,公司于2005年11月宣布了一项金额最高为3000万美元的股票回购计划。到目前为止,公司已从市场上回购约2230万股,包括相关费用在内,共支付总金额达1.97亿港元(约2500万美元)。回购股份随后已注销。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董事会于2006年3月22日通过决议,公司拟根据2005年4月27日股东大会授予的一般性授权及上市规则,于市场上再回购款额最高达3,000万美元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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